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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80:从打猎赶山开始逆袭完整版

李秀梅方振国 著

都市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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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完结  作者:李秀梅方振国  19.05 千字更新时间:2025-02-19 03: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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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潜力佳作《重生80:从打猎赶山开始逆袭》,赶紧阅读不要错过好文!主人公的名字为李秀梅方振国,也是实力作者“孙龙虎”精心编写完成的,故事无删减版本简述:方振国...

重生80:从打猎赶山开始逆袭完整版

“现在这年头,打猎越来越难了。”
“是啊,二十年前的大饥荒的时候,山里狍子之类的,早就被狩没了,能猎到这些已经算是不错!”
“深处倒是有不少,可太危险,有命进去,没命出来。”
那些村民直摇头。
皮货商也跟着叹了一口气,嘴里吐出刺鼻的旱烟烟雾,然后用烟杆敲了敲鞋子,将里面的烟灰抖出来。
“我这里有好货,你要吗?”
方振国打开口袋,将虎皮拿出来。
皮货商顿时一惊,回过神之后,忙用手摸了起来,眼睛顿时一亮。
那几个村民也忙凑过来,打量着那张老虎皮,一个个嘴里发出惊叹声,脸上挂着羡慕。
甚至,还引来不少围观的人。
“啧啧,真是好东西。”
皮货商将虎皮翻来覆去的检查,发现并未有破损的地方,这是一张完整的虎皮。
“怎么样?”
方振国没想到皮货商会如此激动,看来能卖不少钱。
“这虎皮我要了,我给你一百,这没有经过处理,另外毛发不怎么光泽,价格自然是要低一些。”
皮货商冷静下来,开始各种挑毛病,直接把价格压到最低。
方振国可不吃这套,将其装到口袋里,起身装作要走。
“价格好商量,我们再谈谈。”
皮货商忙拉着方振国胳膊,脸上带着微笑,这是好货,他自然不愿意就这么放弃。
“这个数......”
方振国竖起五根手指,如果不是家里困难,急需钱,根本不会卖。
“行,我也痛快点。”
皮货商一咬牙,从钱包里掏出五张百元票子。
方振国接过钱,微微一笑,放到口袋里,有了钱,心里踏实多了,这是赚到的第一桶金。
皮货商嘴里说着亏大了,其实他是装的,这张虎皮他还能赚不少钱。
生意人都这样,明明赚了,还非得说自己亏了。
“小兄弟,下次如果还有这种好货,记得一定要卖给我。”
皮货商龇着牙,满脸堆笑。
“到时候再说吧!”
方振国并未过多逗留,转身朝街道上走去。
现在赚了钱,得给母亲杨春兰和媳妇李秀梅买点东西回去。
他走在街道上,打量着边上的那些小地摊,从街头一直逛到街尾。
给她们各自买一两件衣服,又给杨秀兰买一副药,以及一些生活的必需品,比如盐那些。
另外,还给杨秀兰买了一个漂亮的手镯,还有其它一些东西。
这一顿买下来,花了将近两百块。
这个年代物价普遍比较低。
方振国将所有东西一股脑塞到口袋里,然后扛着口袋往家赶。
刚到院子门口,便听见院子里传来一阵吵闹声。
方振国大步推门进去。
只见母亲,正在跟李秀梅的娘家人对峙,带头的是李秀兰的亲大哥李有才。
其余的几个,是李秀梅的叔叔婶婶。
“我今天必须带秀梅回家。”
“我替她找了一个好人家,是隔壁村张屠夫,他是村里面的千元户,比你强了一百倍,我妹妹跟了他才会有好日子过。”
“看看你们家都穷成什么样子了,我不能看着自己的亲妹妹跟着你受罪。”
李有才嘴里哼了一声,盯着方振国,语气中充满对方振国的嫌弃。
李有才一直都很疼爱他这个妹妹,当听说李秀梅被方振国打了,被逼得跳崖寻短见,气得一大早就带人赶过来,这次说什么都要将李秀梅给带走。
“以前是我不对,我以后会对秀梅好。”
方振国当场表态。
“谁相信你的鬼话?”
李有才压根就不相信方振国能痛改前非,已经下定决定,不能让自己妹妹继续留在方家受欺负。
那几个叔叔婶婶,也没有一个相信方振国的话,觉他狗改不了吃屎,现在承诺得好好的,指不定待会儿又欺负李秀梅。
“秀梅,是走是留,你来决定吧!”
方振国将选择权给李秀梅,她如果真的想走,自己不会强留,毕竟前身亏欠她太多。
如果她要是愿意留下,以后肯定会好好对她。
他的话,让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杨春兰当场就急了,“振国,你疯了吧。”
“妈,这件事你别管。”
方振国决定尊重李秀梅的选择。
这让杨春兰很无奈。
“秀梅,跟哥回家。”
李有才目光看向刘秀梅,他知道,自己这妹妹早就受不了方振国,不然也不会寻短见,自然会跟自己回家,不会继续在待在方家受苦。
那几个叔叔婶婶,也开口劝李秀梅。
刘秀梅没说话,紧紧的咬着嘴唇,她知道,今天要是走了,就能逃离苦海。
“你跟着方振国,不会有好日过,听哥的。”
李有才想起李秀梅这些年受的罪,不知道有多心疼。
“哥,你们回去吧!”
李秀梅嘴唇动了动。
她的声音虽然很小,可李有才他们全都听见了,不由的愣了一下。
“你怎么那么糊涂?”
“这些年过的日子,难道你自己不知道吗?难道你还想过这种苦日子?”
李有才气得直跺脚,拿李秀梅毫无办法。
方振国其实心里也有一些诧异,刚才还以为李秀梅会选择离开,结果却做出了让人意外的选择。
“你到底是为什么?是不是方振国威胁你了。”
李有才想搞清楚李秀梅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明知道这是火坑,还不愿意离开。
李秀梅没说话,将刚才地里割回来的草,从箩筐里抱出来,扔到猪圈里面,她力气没那么多大,抱猪草有些吃力。
“我来吧!”
方振国走过去,将猪草全都抱了扔到猪圈里。
猪圈里没养猪,就养了几只大鹅。
“装模作样。”
李有才哼了一声,觉得方振国是在做样子给大家看的,平时好吃懒做,怎么会一下子变得这么勤快。
方振国并未解释,将箩筐放在靠近墙角的地方。
“方振国,你给我听好了,秀梅不愿意走,那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要是再敢对我妹妹不好,我一定会将她给带走。”
李有才没办法,只能开口警告方振国。
随后,李有才又放下两句狠话,这才带着那几个叔叔婶婶气愤的离开院子。
方振国长吐一口气,前身干的那些蠢事,现在全都得自己来承受。
“妈,媳妇,我刚才赶街,将那张老虎皮卖了,给你们买了一些东西。”
方振国将口袋打开,将里面的拿出来。

“这是给你买的药,还有衣服,天气越来越寒冷,这衣服穿着保暖。”
方振国把药和衣服递给杨春兰。
“你花钱怎么大手大脚的,我的衣服还能穿。”
杨春兰语气中带着责备,可心里很欣慰,儿子孝顺,比什么都好。
以前方振国只要有钱,就直接拿去买酒喝,根本不会为家人买点什么。
就连杨春兰,都感觉他现在改变很多,人也变得勤快了。
“媳妇,跟我去房间。”
方振国朝着房间里走去。
李秀梅心里有些害怕,想着刚才自己大哥带着叔叔婶婶来家里闹,他一定很生气,不会有要打自己吧?
“快来啊!”
方振国见她没有跟上来,折回头喊了一声。
“哦!”
刘秀梅最后还是跟了进去。
到了房间,她小心翼翼的走到方振国的面前。
李秀梅心里还是挺害怕的,上次被方振国打,到现在身上都还在疼,胳膊上还有淤青。
看到她还被打的样子,方振国有些苦笑不得,将刚才买的碎花衬衣拿出来,递过去。
李秀梅这么漂亮的衣服,刚才还一脸害怕,现在直接了过去,拿在手里开心的打量着,高兴不已。
这件衣服,是方振国特意为她挑选的,她平时都是穿着粗布衣,这衣服穿身上,肯定很好看。
“我不要?”
李秀梅将衣服扔还给方振国,嘟了嘟嘴。
“为什么不要?”
方振国看得很清楚,她明明很喜欢。
不过,他很快想明白了,这衣服虽然好看,可太过单薄,没办法保暖,是夏天穿的。
他想抽自己一个耳光,怎么那么笨啊。
“没事,先收着,我重新给你买。”
方振国将衣服放到她手里,“把另外一只手给我......”
他准备给李秀梅一个惊喜。
“哦!”
李秀梅将手伸了出来。
方振国拉着她的手,被她手上的老茧膈得刺疼,心里不免有些心疼。
“这是特意给你买的。”
方振国将手镯从裤兜里拿出来,戴在她的手腕上。
手镯晶莹剔透,非常漂亮,李秀梅脸上满是欢喜,忍不住用另外一只手摸了摸,触感光滑细腻。
李秀梅偷偷看着面前的方振国,心里有些慌,自从嫁给他,从未给自己买过任何东西,这次不仅买了漂亮的衣服,还买这么好看的镯子。
“以后别买了,我们家原本就困难,钱应该花在有用的地方。”
李秀梅知道这镯子和衣服很贵,有些心疼。
“放心吧,咱们家以后会好起来的,你是我媳妇,必须对你好点。”
方振国知道她很节省,就算是有钱也舍得不买这些东西。
他的话,让李秀梅心中有些触动。
回过神来之后,她将衣服小心翼翼的收到柜子里,手镯舍不得戴,用纸小心翼翼的包着,放到箱子下面。
“这些钱,交给你保管。”
方振国将裤子口袋里的钱掏出来,放到李秀梅手里。
看到这多钱,李秀梅眼睛里都冒金光了,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
“以后想买什么就买,不用那么省。”
方振国打算以后赚到钱,都交给她保管。
“赚钱不容易,不能随便用,院子都破成这样,还得多存点钱修房子,到时候我们就能住大房子了。”
李秀梅开开心心的用布将钱包起来,准备放到衣柜里,结果不太放心,又拿出来,扫视着屋子,一脸愁容,不知道该将钱放在什么地方好。
最后爬到床底,拿出一个木盒子,将钱放进去,又找来一把大铁锁,将木盒子锁上。
“这下放心了。”
李秀梅看着木盒上的大铁锁,一副很满意的样子。
晚上,洗完脚,方振国躺在床上,想着发家致富的事情。
“呼......”
李秀梅吹灭油灯,躺在他的旁边,偷偷看着他的脸,心里想着,要是能够一直对我这么好,那就好了。
“我问你一件事。”
方振国侧过头。
李秀梅慌忙收回目光,“什么?”
“今天你为什么不愿意走?”
方振国问出一直困扰自己的问题,今天她原本可以直接离开的,做出她想要的选择。
“这里是我的家。”
李秀梅想一会儿。
这话,让方振国沉默了,心里酸酸的,他将手伸过去,准备摸摸她的头,结果李秀梅躲开了。
这让方振国很无奈,她还是那么怕自己。
自己媳妇,以后好好疼。
“睡吧!”
方振国声音轻柔,将被子往她身上挪了挪。
李秀梅每次睡觉都尽量跟他保持距离,被子原本就不是很大,身体根本盖不到,这么冷的天气,盖不好被子容易生病。
“你睡过来一点。”
方振国有些无奈。
刘秀梅犹豫了一下,试探性的往方振国挪动了一下,但依然还保持着两寸左右的距离。
方振国没办法,闭上眼睛开始睡觉。
很快,便睡了过去。
到了半夜,被一阵奇怪的声音惊醒,睁开眼睛一看,只见刘秀梅蹑手蹑脚的从被窝里爬出去。
方振国很好奇,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很快,刘秀梅下了床,弯腰爬到床下面,将那个装钱的木盒子拿出来,打开之后,见钱还在,这才重新回到被窝里。
第二天早上起床,又去检查木盒子。
方振国哭笑不得,真是一个傻女人,还傻得那么可爱。
这些钱,非得给她闹出心病不可。
他起床之后,随便洗了一个脸,带上各种工具,回到了之前的那片树林。
他将所又肉都给拖了回来。
接下来的日子,都已过的还算滋润,没有挨饿,每天两顿饭都有肉吃。
由于家里面除了肉没有其它吃的,消耗的速度非常快。
一个月之后,肉只剩下两三块挂在房梁上。
卖虎皮和何首乌的钱,全用来翻修了一下房子,瓦片和屋顶上的木板那些都换了一遍。
方振国准备把剩下的钱拿去买一支猎枪,有了好的狩猎工具,才能捕捉到更好的猎物。
必须在大雪封山之前,多囤一些肉,不然熬不过这个冬天。
猎物的毛皮,可以拿着去卖一些钱,买点年货。
过年需要买的东西很多,对联和炮仗等一大堆的东西,是过年的必需品,得花不少的钱。
到年初,还得去丈母娘家拜年。
总之,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
方振国说干就干,把钱装在兜里,去村头找李铁牛。

“快过来晒太阳。”
李铁牛手里端着一碗高粱饭,一边吃着一边朝方振国挥手打招呼。
“我记得你家里面好像有一把土枪,我准备去山里面打猎,需要这东西。”
方振国直接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那把土枪,是铁牛父亲的。
他父亲几年前修房子从屋顶上掉下来摔死之后,那把土枪就一直放在家里面,现在都快生锈了。
铁牛种地是把好手,可是打猎就是一个菜鸟,平时都不怎么进山。
“随便给我点钱,你拿走。”
铁牛用舌头将碗干干净净的舔了个遍,摸了摸肚子,一脸很满足的样子。
“行!”
方振国今天就是冲着这把土枪来的。
“你等我。”
李铁牛跑到屋子里面,片刻之后,拿着那把土枪走了出来,扔了过来。
“这玩意儿还挺不错的。”
方振国拿在手里面检查了一遍,还能用。
这种土枪,在猎枪中算是最好的那种,虽然放了有些年头,可威力不减,准头非常足。
“怎么样?”
李铁牛将子弹也扔了过来。
“我要了。”
方振国给我掏出口袋里面的钱,递给了李铁牛。
李铁牛感觉自己赚了,一手拿着钱,另外一只手在舌头上抹了一下口水,然后一张张数了起来。
方振国没有逗留,打了一声招呼,带着猎枪回到家里面。
第二天早上,天蒙蒙亮,他准备好工具之后,带着枪和子弹,以及李秀梅给他做的窝窝头,离开村子,前往后山的森林。
现在是腊月,天气愈发的寒冷。
天空灰蒙蒙的,飘着稀稀落落的白雪,风呼呼的吹刮着。
看这鬼天气,不出10天就会大雪封山,到那个时候再想去打猎,会愈发的困难,而且也会更加的危险。
现在打猎最好的时候。
方振国踏着树林中枯败的树叶,朝着森林的深处走去,越往深处就越危险。
对于他来说,只要手里面有家伙,除了自然灾害危险,其它的危险都算不了什么。
上一世,他是特种兵,一把狙击枪,令无数罪犯闻风丧胆。
这种土枪,没有狙击枪那么先进,可在他的手里面,能发挥出最大的杀伤力。
地面铺着冰霜,行走起来愈发的艰难,走了两三公里左右,便累的气喘吁吁。
方振国非常无语,这具身体太弱鸡,才走这么一点路就累成这样。
看来以后得好好的锻炼一下,一个好的猎人,身体素质是首要的。
“嗷......”
山林中传来一阵狼嚎声,声音在山间回荡,令人头皮发麻。
方振国检查了一下土枪,将子弹填进去,提前对未知的危险做好防范。
这种深山老林中,大型的食肉动物可不少。
野狼、老虎、豹子等等,经常会在山林中出没,很多猎人最怕遇到这些凶猛的家伙。
野狼是最危险的,不仅非常的狡猾,而且一般都是成群结队出没,一旦被盯上,九死一生。
大部分的猎人,一般很少会往森林的深处,就算是去,那也是结伴而行。
很多时候,猎人反而会成为这些大型猛兽猎物猎物,稍有不慎,或者是倒霉一点,就会自己把命给葬送。
刘家村进山打猎的猎人,死在这座大山里的可不少。
当年,方振国的父亲也是将命丢在这片大山里,尸骨无存,留下他们母子俩相依为命。
此时,方振国已经赶到森林的深处,树木更加的茂盛,周围都是四五十米高的大松树,直径有的达到一两米左右。
另外,还长着很多的它树木,非常的茂盛,行走起来越发的困难。
从这个位置,再继续往前,差不多就是人类的禁区,环境更加恶劣,猎物虽然多,可很少有人类踏足。
“今天必须满载而归。”
方振国将土枪背在身上,双手放到嘴边吹了两口热气,搓了搓手,开始继续往前。
走了将近两三百米,翻过一座山坡,一片红松林出现在视线中。
这一片树林中,长着很多的浆果。
浆果的种类很多,只有很少一部分有毒,是各种食草动物最喜欢的食物。
这个季节草木干枯,动物的食物非常少,浆果对于它们来说,那是最美味的食物。
方振国端起土枪,径直走进红松树林,目光在树林中搜索着。
很快,在七八十米开外的地方,一只肥壮的梅花鹿正在低头啃食地上的浆果。
梅花鹿非常警惕,一边进食,一边警惕的盯着周围,时不时的还会抬头观察附近有没有危险。
方振国心中暗喜,绕到被风的方向,用周围的灌木做隐蔽,开始缓缓的靠近。
追踪猎物,不能靠近风口的位置,不然身上的气息会被猎物给闻到。
尤其是梅花鹿,嗅觉非常灵敏,稍有不注意便会被它给察觉到,然后直接撒腿逃走。
梅花鹿的速度极快,以人类的速度是完全追不上的。
方振国凭借着上一世的经验,距离那只梅花鹿越来越近,只剩下50多米的时候,趴在地上,挪动身体靠近。
这种土枪的设计范围,是在30米左右,必须继续往前再靠近一些。
到了足够的距离,他起身躲到一棵红松树的后面,抬起了手里面的土枪,瞄准那只梅花鹿。
“砰......”
子弹破空而出,正中目标,打在梅花鹿的脑袋上。
声音在山间回荡,许久之后这才停下来。
“搞定!”
方振国咧嘴一笑,快步走过去,踹了一脚梅花鹿,然后剥皮,掏出里面的内脏。
最后把肉分割下来,装在之前准备好的麻布口袋里面,满满的一大口袋。
另外,他把鹿茸一给割了下来。
这是好东西,比皮毛更加值钱,药用价值非常高。
等待回到家里,给母亲和李秀梅,让她们好好的补一补。
狩猎结束,他拖着鹿肉往回赶。
以后每天进一趟山,只要每天都能弄这么多肉回去,在大雪封山之前,就能囤够足够的肉。
到时候将所有的皮毛拿到街上去卖了,过年的开销就完全不是问题。
方振国加快回家的步伐,必须尽快赶回去,一旦天黑,山路非常难走,甚至很容易迷路。
天气还如此恶劣,指不定晚上就会来一场大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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