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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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完结 作者:李秀梅方振国 19.05 千字更新时间:2025-02-19 03: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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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潜力佳作《重生80:从打猎赶山开始逆袭》,赶紧阅读不要错过好文!主人公的名字为李秀梅方振国,也是实力作者“孙龙虎”精心编写完成的,故事无删减版本简述:方振国...
“现在这年头,打猎越来越难了。”
“是啊,二十年前的大饥荒的时候,山里狍子之类的,早就被狩没了,能猎到这些已经算是不错!”
“深处倒是有不少,可太危险,有命进去,没命出来。”
那些村民直摇头。
皮货商也跟着叹了一口气,嘴里吐出刺鼻的旱烟烟雾,然后用烟杆敲了敲鞋子,将里面的烟灰抖出来。
“我这里有好货,你要吗?”
方振国打开口袋,将虎皮拿出来。
皮货商顿时一惊,回过神之后,忙用手摸了起来,眼睛顿时一亮。
那几个村民也忙凑过来,打量着那张老虎皮,一个个嘴里发出惊叹声,脸上挂着羡慕。
甚至,还引来不少围观的人。
“啧啧,真是好东西。”
皮货商将虎皮翻来覆去的检查,发现并未有破损的地方,这是一张完整的虎皮。
“怎么样?”
方振国没想到皮货商会如此激动,看来能卖不少钱。
“这虎皮我要了,我给你一百,这没有经过处理,另外毛发不怎么光泽,价格自然是要低一些。”
皮货商冷静下来,开始各种挑毛病,直接把价格压到最低。
方振国可不吃这套,将其装到口袋里,起身装作要走。
“价格好商量,我们再谈谈。”
皮货商忙拉着方振国胳膊,脸上带着微笑,这是好货,他自然不愿意就这么放弃。
“这个数......”
方振国竖起五根手指,如果不是家里困难,急需钱,根本不会卖。
“行,我也痛快点。”
皮货商一咬牙,从钱包里掏出五张百元票子。
方振国接过钱,微微一笑,放到口袋里,有了钱,心里踏实多了,这是赚到的第一桶金。
皮货商嘴里说着亏大了,其实他是装的,这张虎皮他还能赚不少钱。
生意人都这样,明明赚了,还非得说自己亏了。
“小兄弟,下次如果还有这种好货,记得一定要卖给我。”
皮货商龇着牙,满脸堆笑。
“到时候再说吧!”
方振国并未过多逗留,转身朝街道上走去。
现在赚了钱,得给母亲杨春兰和媳妇李秀梅买点东西回去。
他走在街道上,打量着边上的那些小地摊,从街头一直逛到街尾。
给她们各自买一两件衣服,又给杨秀兰买一副药,以及一些生活的必需品,比如盐那些。
另外,还给杨秀兰买了一个漂亮的手镯,还有其它一些东西。
这一顿买下来,花了将近两百块。
这个年代物价普遍比较低。
方振国将所有东西一股脑塞到口袋里,然后扛着口袋往家赶。
刚到院子门口,便听见院子里传来一阵吵闹声。
方振国大步推门进去。
只见母亲,正在跟李秀梅的娘家人对峙,带头的是李秀兰的亲大哥李有才。
其余的几个,是李秀梅的叔叔婶婶。
“我今天必须带秀梅回家。”
“我替她找了一个好人家,是隔壁村张屠夫,他是村里面的千元户,比你强了一百倍,我妹妹跟了他才会有好日子过。”
“看看你们家都穷成什么样子了,我不能看着自己的亲妹妹跟着你受罪。”
李有才嘴里哼了一声,盯着方振国,语气中充满对方振国的嫌弃。
李有才一直都很疼爱他这个妹妹,当听说李秀梅被方振国打了,被逼得跳崖寻短见,气得一大早就带人赶过来,这次说什么都要将李秀梅给带走。
“以前是我不对,我以后会对秀梅好。”
方振国当场表态。
“谁相信你的鬼话?”
李有才压根就不相信方振国能痛改前非,已经下定决定,不能让自己妹妹继续留在方家受欺负。
那几个叔叔婶婶,也没有一个相信方振国的话,觉他狗改不了吃屎,现在承诺得好好的,指不定待会儿又欺负李秀梅。
“秀梅,是走是留,你来决定吧!”
方振国将选择权给李秀梅,她如果真的想走,自己不会强留,毕竟前身亏欠她太多。
如果她要是愿意留下,以后肯定会好好对她。
他的话,让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杨春兰当场就急了,“振国,你疯了吧。”
“妈,这件事你别管。”
方振国决定尊重李秀梅的选择。
这让杨春兰很无奈。
“秀梅,跟哥回家。”
李有才目光看向刘秀梅,他知道,自己这妹妹早就受不了方振国,不然也不会寻短见,自然会跟自己回家,不会继续在待在方家受苦。
那几个叔叔婶婶,也开口劝李秀梅。
刘秀梅没说话,紧紧的咬着嘴唇,她知道,今天要是走了,就能逃离苦海。
“你跟着方振国,不会有好日过,听哥的。”
李有才想起李秀梅这些年受的罪,不知道有多心疼。
“哥,你们回去吧!”
李秀梅嘴唇动了动。
她的声音虽然很小,可李有才他们全都听见了,不由的愣了一下。
“你怎么那么糊涂?”
“这些年过的日子,难道你自己不知道吗?难道你还想过这种苦日子?”
李有才气得直跺脚,拿李秀梅毫无办法。
方振国其实心里也有一些诧异,刚才还以为李秀梅会选择离开,结果却做出了让人意外的选择。
“你到底是为什么?是不是方振国威胁你了。”
李有才想搞清楚李秀梅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明知道这是火坑,还不愿意离开。
李秀梅没说话,将刚才地里割回来的草,从箩筐里抱出来,扔到猪圈里面,她力气没那么多大,抱猪草有些吃力。
“我来吧!”
方振国走过去,将猪草全都抱了扔到猪圈里。
猪圈里没养猪,就养了几只大鹅。
“装模作样。”
李有才哼了一声,觉得方振国是在做样子给大家看的,平时好吃懒做,怎么会一下子变得这么勤快。
方振国并未解释,将箩筐放在靠近墙角的地方。
“方振国,你给我听好了,秀梅不愿意走,那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要是再敢对我妹妹不好,我一定会将她给带走。”
李有才没办法,只能开口警告方振国。
随后,李有才又放下两句狠话,这才带着那几个叔叔婶婶气愤的离开院子。
方振国长吐一口气,前身干的那些蠢事,现在全都得自己来承受。
“妈,媳妇,我刚才赶街,将那张老虎皮卖了,给你们买了一些东西。”
方振国将口袋打开,将里面的拿出来。
“这是给你买的药,还有衣服,天气越来越寒冷,这衣服穿着保暖。”
方振国把药和衣服递给杨春兰。
“你花钱怎么大手大脚的,我的衣服还能穿。”
杨春兰语气中带着责备,可心里很欣慰,儿子孝顺,比什么都好。
以前方振国只要有钱,就直接拿去买酒喝,根本不会为家人买点什么。
就连杨春兰,都感觉他现在改变很多,人也变得勤快了。
“媳妇,跟我去房间。”
方振国朝着房间里走去。
李秀梅心里有些害怕,想着刚才自己大哥带着叔叔婶婶来家里闹,他一定很生气,不会有要打自己吧?
“快来啊!”
方振国见她没有跟上来,折回头喊了一声。
“哦!”
刘秀梅最后还是跟了进去。
到了房间,她小心翼翼的走到方振国的面前。
李秀梅心里还是挺害怕的,上次被方振国打,到现在身上都还在疼,胳膊上还有淤青。
看到她还被打的样子,方振国有些苦笑不得,将刚才买的碎花衬衣拿出来,递过去。
李秀梅这么漂亮的衣服,刚才还一脸害怕,现在直接了过去,拿在手里开心的打量着,高兴不已。
这件衣服,是方振国特意为她挑选的,她平时都是穿着粗布衣,这衣服穿身上,肯定很好看。
“我不要?”
李秀梅将衣服扔还给方振国,嘟了嘟嘴。
“为什么不要?”
方振国看得很清楚,她明明很喜欢。
不过,他很快想明白了,这衣服虽然好看,可太过单薄,没办法保暖,是夏天穿的。
他想抽自己一个耳光,怎么那么笨啊。
“没事,先收着,我重新给你买。”
方振国将衣服放到她手里,“把另外一只手给我......”
他准备给李秀梅一个惊喜。
“哦!”
李秀梅将手伸了出来。
方振国拉着她的手,被她手上的老茧膈得刺疼,心里不免有些心疼。
“这是特意给你买的。”
方振国将手镯从裤兜里拿出来,戴在她的手腕上。
手镯晶莹剔透,非常漂亮,李秀梅脸上满是欢喜,忍不住用另外一只手摸了摸,触感光滑细腻。
李秀梅偷偷看着面前的方振国,心里有些慌,自从嫁给他,从未给自己买过任何东西,这次不仅买了漂亮的衣服,还买这么好看的镯子。
“以后别买了,我们家原本就困难,钱应该花在有用的地方。”
李秀梅知道这镯子和衣服很贵,有些心疼。
“放心吧,咱们家以后会好起来的,你是我媳妇,必须对你好点。”
方振国知道她很节省,就算是有钱也舍得不买这些东西。
他的话,让李秀梅心中有些触动。
回过神来之后,她将衣服小心翼翼的收到柜子里,手镯舍不得戴,用纸小心翼翼的包着,放到箱子下面。
“这些钱,交给你保管。”
方振国将裤子口袋里的钱掏出来,放到李秀梅手里。
看到这多钱,李秀梅眼睛里都冒金光了,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
“以后想买什么就买,不用那么省。”
方振国打算以后赚到钱,都交给她保管。
“赚钱不容易,不能随便用,院子都破成这样,还得多存点钱修房子,到时候我们就能住大房子了。”
李秀梅开开心心的用布将钱包起来,准备放到衣柜里,结果不太放心,又拿出来,扫视着屋子,一脸愁容,不知道该将钱放在什么地方好。
最后爬到床底,拿出一个木盒子,将钱放进去,又找来一把大铁锁,将木盒子锁上。
“这下放心了。”
李秀梅看着木盒上的大铁锁,一副很满意的样子。
晚上,洗完脚,方振国躺在床上,想着发家致富的事情。
“呼......”
李秀梅吹灭油灯,躺在他的旁边,偷偷看着他的脸,心里想着,要是能够一直对我这么好,那就好了。
“我问你一件事。”
方振国侧过头。
李秀梅慌忙收回目光,“什么?”
“今天你为什么不愿意走?”
方振国问出一直困扰自己的问题,今天她原本可以直接离开的,做出她想要的选择。
“这里是我的家。”
李秀梅想一会儿。
这话,让方振国沉默了,心里酸酸的,他将手伸过去,准备摸摸她的头,结果李秀梅躲开了。
这让方振国很无奈,她还是那么怕自己。
自己媳妇,以后好好疼。
“睡吧!”
方振国声音轻柔,将被子往她身上挪了挪。
李秀梅每次睡觉都尽量跟他保持距离,被子原本就不是很大,身体根本盖不到,这么冷的天气,盖不好被子容易生病。
“你睡过来一点。”
方振国有些无奈。
刘秀梅犹豫了一下,试探性的往方振国挪动了一下,但依然还保持着两寸左右的距离。
方振国没办法,闭上眼睛开始睡觉。
很快,便睡了过去。
到了半夜,被一阵奇怪的声音惊醒,睁开眼睛一看,只见刘秀梅蹑手蹑脚的从被窝里爬出去。
方振国很好奇,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很快,刘秀梅下了床,弯腰爬到床下面,将那个装钱的木盒子拿出来,打开之后,见钱还在,这才重新回到被窝里。
第二天早上起床,又去检查木盒子。
方振国哭笑不得,真是一个傻女人,还傻得那么可爱。
这些钱,非得给她闹出心病不可。
他起床之后,随便洗了一个脸,带上各种工具,回到了之前的那片树林。
他将所又肉都给拖了回来。
接下来的日子,都已过的还算滋润,没有挨饿,每天两顿饭都有肉吃。
由于家里面除了肉没有其它吃的,消耗的速度非常快。
一个月之后,肉只剩下两三块挂在房梁上。
卖虎皮和何首乌的钱,全用来翻修了一下房子,瓦片和屋顶上的木板那些都换了一遍。
方振国准备把剩下的钱拿去买一支猎枪,有了好的狩猎工具,才能捕捉到更好的猎物。
必须在大雪封山之前,多囤一些肉,不然熬不过这个冬天。
猎物的毛皮,可以拿着去卖一些钱,买点年货。
过年需要买的东西很多,对联和炮仗等一大堆的东西,是过年的必需品,得花不少的钱。
到年初,还得去丈母娘家拜年。
总之,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
方振国说干就干,把钱装在兜里,去村头找李铁牛。
“快过来晒太阳。”
李铁牛手里端着一碗高粱饭,一边吃着一边朝方振国挥手打招呼。
“我记得你家里面好像有一把土枪,我准备去山里面打猎,需要这东西。”
方振国直接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那把土枪,是铁牛父亲的。
他父亲几年前修房子从屋顶上掉下来摔死之后,那把土枪就一直放在家里面,现在都快生锈了。
铁牛种地是把好手,可是打猎就是一个菜鸟,平时都不怎么进山。
“随便给我点钱,你拿走。”
铁牛用舌头将碗干干净净的舔了个遍,摸了摸肚子,一脸很满足的样子。
“行!”
方振国今天就是冲着这把土枪来的。
“你等我。”
李铁牛跑到屋子里面,片刻之后,拿着那把土枪走了出来,扔了过来。
“这玩意儿还挺不错的。”
方振国拿在手里面检查了一遍,还能用。
这种土枪,在猎枪中算是最好的那种,虽然放了有些年头,可威力不减,准头非常足。
“怎么样?”
李铁牛将子弹也扔了过来。
“我要了。”
方振国给我掏出口袋里面的钱,递给了李铁牛。
李铁牛感觉自己赚了,一手拿着钱,另外一只手在舌头上抹了一下口水,然后一张张数了起来。
方振国没有逗留,打了一声招呼,带着猎枪回到家里面。
第二天早上,天蒙蒙亮,他准备好工具之后,带着枪和子弹,以及李秀梅给他做的窝窝头,离开村子,前往后山的森林。
现在是腊月,天气愈发的寒冷。
天空灰蒙蒙的,飘着稀稀落落的白雪,风呼呼的吹刮着。
看这鬼天气,不出10天就会大雪封山,到那个时候再想去打猎,会愈发的困难,而且也会更加的危险。
现在打猎最好的时候。
方振国踏着树林中枯败的树叶,朝着森林的深处走去,越往深处就越危险。
对于他来说,只要手里面有家伙,除了自然灾害危险,其它的危险都算不了什么。
上一世,他是特种兵,一把狙击枪,令无数罪犯闻风丧胆。
这种土枪,没有狙击枪那么先进,可在他的手里面,能发挥出最大的杀伤力。
地面铺着冰霜,行走起来愈发的艰难,走了两三公里左右,便累的气喘吁吁。
方振国非常无语,这具身体太弱鸡,才走这么一点路就累成这样。
看来以后得好好的锻炼一下,一个好的猎人,身体素质是首要的。
“嗷......”
山林中传来一阵狼嚎声,声音在山间回荡,令人头皮发麻。
方振国检查了一下土枪,将子弹填进去,提前对未知的危险做好防范。
这种深山老林中,大型的食肉动物可不少。
野狼、老虎、豹子等等,经常会在山林中出没,很多猎人最怕遇到这些凶猛的家伙。
野狼是最危险的,不仅非常的狡猾,而且一般都是成群结队出没,一旦被盯上,九死一生。
大部分的猎人,一般很少会往森林的深处,就算是去,那也是结伴而行。
很多时候,猎人反而会成为这些大型猛兽猎物猎物,稍有不慎,或者是倒霉一点,就会自己把命给葬送。
刘家村进山打猎的猎人,死在这座大山里的可不少。
当年,方振国的父亲也是将命丢在这片大山里,尸骨无存,留下他们母子俩相依为命。
此时,方振国已经赶到森林的深处,树木更加的茂盛,周围都是四五十米高的大松树,直径有的达到一两米左右。
另外,还长着很多的它树木,非常的茂盛,行走起来越发的困难。
从这个位置,再继续往前,差不多就是人类的禁区,环境更加恶劣,猎物虽然多,可很少有人类踏足。
“今天必须满载而归。”
方振国将土枪背在身上,双手放到嘴边吹了两口热气,搓了搓手,开始继续往前。
走了将近两三百米,翻过一座山坡,一片红松林出现在视线中。
这一片树林中,长着很多的浆果。
浆果的种类很多,只有很少一部分有毒,是各种食草动物最喜欢的食物。
这个季节草木干枯,动物的食物非常少,浆果对于它们来说,那是最美味的食物。
方振国端起土枪,径直走进红松树林,目光在树林中搜索着。
很快,在七八十米开外的地方,一只肥壮的梅花鹿正在低头啃食地上的浆果。
梅花鹿非常警惕,一边进食,一边警惕的盯着周围,时不时的还会抬头观察附近有没有危险。
方振国心中暗喜,绕到被风的方向,用周围的灌木做隐蔽,开始缓缓的靠近。
追踪猎物,不能靠近风口的位置,不然身上的气息会被猎物给闻到。
尤其是梅花鹿,嗅觉非常灵敏,稍有不注意便会被它给察觉到,然后直接撒腿逃走。
梅花鹿的速度极快,以人类的速度是完全追不上的。
方振国凭借着上一世的经验,距离那只梅花鹿越来越近,只剩下50多米的时候,趴在地上,挪动身体靠近。
这种土枪的设计范围,是在30米左右,必须继续往前再靠近一些。
到了足够的距离,他起身躲到一棵红松树的后面,抬起了手里面的土枪,瞄准那只梅花鹿。
“砰......”
子弹破空而出,正中目标,打在梅花鹿的脑袋上。
声音在山间回荡,许久之后这才停下来。
“搞定!”
方振国咧嘴一笑,快步走过去,踹了一脚梅花鹿,然后剥皮,掏出里面的内脏。
最后把肉分割下来,装在之前准备好的麻布口袋里面,满满的一大口袋。
另外,他把鹿茸一给割了下来。
这是好东西,比皮毛更加值钱,药用价值非常高。
等待回到家里,给母亲和李秀梅,让她们好好的补一补。
狩猎结束,他拖着鹿肉往回赶。
以后每天进一趟山,只要每天都能弄这么多肉回去,在大雪封山之前,就能囤够足够的肉。
到时候将所有的皮毛拿到街上去卖了,过年的开销就完全不是问题。
方振国加快回家的步伐,必须尽快赶回去,一旦天黑,山路非常难走,甚至很容易迷路。
天气还如此恶劣,指不定晚上就会来一场大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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