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娃李兑是古代言情《娃娃新娘》中的主要人物,梗概:他说她九岁,她说,不,我二十六了。他说她十六,她说,不,我二十六岁。他说,做我的王后吧,她说不,我想仗剑天涯。...

吴娃看向李兑,二十出头,清雅俊朗,举止文雅,恭敬却不卑微。
这是她亲自给“孟府”挑的管家。
是唯二知道她真实身份的人,另一个是对他有过救命之恩的二猛子。
李兑不仅是她的管家,还是邯郸城里最豪华酒楼的管事。
骏博酒店,她开的,在这乱世,没点钱傍身怎么行,好在她二十六岁的脑子还在,帮她赚了不少钱。
这里喝酒的地方都叫酒肆,她偏偏要叫酒店,就是为了听着看着都亲切。
骏博酒店是她两年前开的,在另一条繁华的街道,跟这个孟府背靠背。
在外人眼中,这两处距离很远,实际上它们是背靠背的两处房子,被打通后,前后融为一体。
这是她找了很久才找到的,离吴府不远,方便她出入,还能很好地隐藏身份。
进了这道门,对外,她是楚国孟姓商人的小公子孟遥,父亲因得罪楚国丞相,家破人亡,带着幸存的小儿子流落到邯郸,开始走街串巷地卖酒,后来开了这家酒店。
吴娃编故事的能力一流,没人怀疑过她的身份。
楚赵两国相隔甚远,谁会无聊到跑那么远去调查一个商人。
于是,骏博酒店在吴娃的精心策划下,于两年前/imgs/pic/pic3f6d88.jpg顺利开张,并在半年内跻身为邯郸城里最有名的酒肆之列。
在继吴府管家之后,李兑顺理成章地管理起骏博酒店。
邯郸城里,没人见过骏博酒店真正的主人,倒是孟家的小公子经常大摇大摆地进进出出。
“这个月的账簿,前厅打碎的那些器具己经修好,账目我也记上了。”
“都讨回来吗?”
“赵奢将军当晚就差人送了十锭金子来,田不礼一首躲在公子成的府上不肯出来,我去了两次,没见到人。”
吴娃粗略地看了几眼账簿,除去三天前赵奢跟田不礼在二楼砸碎东西的损失,收入依然可观。
“这件事你就别管了,我来处理。”
李兑面露赧色,不停地踱着步子。
“现在还不能跟他硬碰,谁知道后面还会牵扯到什么大人物。
““我会从其他地方讨回来的。”
吴娃挑了挑着眉,看向对面二楼酒店窗子透出的光,“田不礼早晚会为此付出代价的。”
李兑跟吴娃身后,走到跟酒楼共用的一面围墙下。
看着她迅速地找到一块跟其他砖块一样的几块砖头,熟练地在上面操作一番。
一面完整的墙从中间分开一道缝,仅供一人通过。
围墙不远处就是一间专供饲养她马匹的马厩。
这里有她从不同地方搜罗来的三匹好马。
顺手牵了一匹她常骑的汗血宝马,吩咐李兑道: “我出城处理些事情,两个时辰后,你准备一辆马车到十里外的山坳,别带其他人,你自己驾车过来。”
闻言,李兑吞了一下口水,没再开口说话。
他还有件急事要同她商量呢,想想还是算了,这小主人说一不二的,没他讨价还价的空间。
吴娃撸起长袖检查右手臂上的袖箭,翻身跃上跟她身型差不多的小马背上。
看着她一连串欢快的动作,李兑这才能把她跟一个九岁的孩子挂钩,上次见她还是那次跟人打赌的时候。
那时候的她一派少年的狂傲,一点都不肯忍让,锱铢必较的顽皮劲儿,无意间露出来的,竟有些小女儿的憨态。
他知道她不简单,否则怎能在芸芸众生中选择了他,。
一个出身低微的穷书生,两年多时间,把他快速培养成现在这样,眼界高,思虑远,对七国形势洞若观火的智者。
吴娃检查好袖箭的卡扣,翻身下马,让李兑装了几袋新酿的酒,搭在马脖子处,拍了拍马背,又对李兑挥了挥手,让他去照顾生意,自己个儿牵着马儿从角门走了出去。
外面,天色己暗。
这条是邯郸城的主干道,来来往往的人还不少,白衣红马的吴娃像一道光滑过人们的视线。
“孟少爷好!”
“孟少爷好!
“孟少爷出去呀!”
认识孟遥的人不少,吴娃一路点头抱拳地回礼。
路过城门的时候,吴娃从马背上取下两个鹿皮袋子,“好酒来了,骏博酒店新酿的好酒。”
执勤的士兵纷纷探出头来,看向城门下鲜衣怒马的少年。
吴娃把酒袋往上一扔,潇洒地挥挥手道别。
执勤的士兵头目,抓着酒袋举起冲她摇了摇,“孟小公子,这个时候还出城啊。”
这是在跟她传达:放心去吧,回来有人给你开城门。
这是她跟守城门的士兵之间的约定。
出了城,让小红马风驰电掣般跑起来,很快到了她跟二猛子经常放马的山坡下。
今晚的月光很亮,半山坡的雏菊远远望去煞是好看。
二猛子对驯马很有一套,找一匹被驯服多年的老马,那就是小菜一碟。
二猛子今年刚十五,驯马的技术一流,放眼整个赵国,他说第二没人敢认第一的。
吴娃问过他,怎么这么厉害,再野性的马经过他手都能服服帖帖,乖得像条狗。
二猛子说他自小生长在赵国的九原,九原跟林湖相邻,百姓们饱受被林胡人的掠夺之苦。
几岁就失去了双亲,被林胡人掠去,在林胡部落长大,胡人天生就会驯马,他就无师自通了,比很多林胡人都厉害。
八岁那年,赵王雍亲自出征,与林胡人交锋,林胡人不敌,后撤百里,留下不少老弱病残,他就是那个时候被带回邯郸的。
后来辗转了几个世家,都嫌他年纪小又能吃,一次次被发卖,最后被吴侍郎在奴隶市场买入府中。
二猛子就是到吴府的第一天,前往池塘打水的时候,发现了在水里扑腾的吴娃。
“小,孟公子,你来了。”
对于角色的转换,二猛子永远慢半拍。
“马在山洞里,没被任何人发现。”
吴娃没来之前,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为何要将马藏起来。
“杀了,烤肉吃。”
吴娃从马背上的褡裢中取出一把明晃晃的刀递给他。
“杀,杀,杀了?”
二猛子不敢相信地结巴了起来,用小手指挖了挖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这可是王叔的马,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万人之上的王叔,谁敢惹?
就算三小姐再聪明果然,杀了战马也是个死罪。
“让你杀你就杀,这该死的战马不知踏过多少人的身体,死有余辜。”
“我讨厌那个王叔,更讨厌战争。”
从她记事起,七个国家就打来打去的,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后天联合其他国家起打你,一会儿是敌人,一会儿是盟友的,打得没一片土地上的百姓们没过过几天安生日子。
享受过和平富足美好的她,还没想过以己之力是否能平息这场战争,至少她想让她认识的人都衣食无忧。
呸,呸,呸,太高大上了,跟她自私的人设一点不搭。
杀马,吃肉,让庇护田不礼的赵成付出代价。
这,才是最终的解释。
吴娃从长靴里抽出一把带鞘的短刀,拔下刀鞘,在一条烤好的马腿上铉下一块肉来,抓了把自制的调料胡乱地洒在上面。
一大口下去,满口生香。
二猛子从马背上取下一个鹿皮袋,偏头看了看吴娃,纠结了一下,还是把酒扔了过去。
“好大的胆子,什么人竟敢屠杀战马!”
一声呵斥,吴娃的心立时凉了半截。
这是要被抓现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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