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眠。两人第一次巡逻,全程无惊无险。不过这只是第一次巡逻而已,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以后巡逻次数多了就不好说了。张寿将车开到学校附近的停车场,接着他就去吃早...

一夜无眠。
两人第一次巡逻,全程无惊无险。
不过这只是第一次巡逻而已,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以后巡逻次数多了就不好说了。
张寿将车开到学校附近的停车场,接着他就去吃早餐,余贤不需要吃早餐,所以就提前去学校。
“咸鱼,今天好早啊。”
陈玲拿着手机,正在教室看八卦,看到余贤进来,惊讶道。
“早上好,你今天也很早。”
余贤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淡笑着回应一句。
他将手放在抽屉,心念一动,银线迅速出现,眨眼就编织成手套。
相比于他用毛线来织毛衣,白银之血制造的银线要好控制得多,只要掌握正确的编织方法,他一念就可以编织出自己想要的防具。
他就这样一遍又一遍地练习,两只手都不断出现银色的手套,接着又消失又出现,速度越来越快。
在做到0。1秒就编织出手套后,他就开始延长手套的长度。
“咸鱼,你知道吗?”
陈玲突然转过身,刚说完就眨了眨眼,好奇地看着余贤。
刚刚余贤进来时明明穿着校服,他们的校服都是蓝色,但现在余贤身上却穿着银色的风衣,连风衣里面都是银色的马甲。
“你不会是在我后面换衣服吧?”陈玲一脸震惊的问道。
余贤在陈玲眨眼的瞬间就将银线全部收回,陈玲只感觉眼睛一花,再看余贤时却发现余贤身上是校服。
“难道我昨晚没睡好?”陈玲自言自语道。
余贤笑着问道:“你刚刚想说什么?”
“对了,你知道吗?东海龙王宣布,将进军普通人的防具领域,以后为普通人打造可以抵御超凡者袭击的装备。”陈玲狐疑地看着余贤的衣服,但还是忍不住八卦道。
东海龙王其实只是一个外号。
此人真名叫李东海,龙祖的直系后代之一,同时也是大富豪。
大名鼎鼎的东海龙宫集团就是李东海的产业,过去他只做超凡者的生意,现在看来是打算连普通人的钱也一起赚。
“大概又是在放炮。”余贤评价道。
东海龙王这人本来就是大嘴巴,网友们戏称他为大嘴龙,因为他什么热点都蹭。
毫无疑问,他放出这个卫星,完全是想蹭银城的流量。
“假的啊。”陈玲一听,有些失望道。
她其实还真想购买有用的防具,她父母就给她买了防狼喷雾、防熊喷雾,还有电击器。
不过这些东西对付普通人还可以,对付超凡者恐怕作用不大,如果有能够防御超凡生物袭击的装备卖,她肯定很乐意购买。
“超凡装备价格肯定很贵,即便压缩成本,估计也得几百万。”
“材料成本就摆在那儿,你觉得呢?”
余贤很清楚,超凡材料有多珍贵,连超凡者都不一定人手一件装备,何况普及所有普通人。
“好吧,我天真了,就不该相信大嘴龙的话。”
在听完余贤的话后,陈玲彻底不抱希望了,她拿着手机一边说话一边输入,显然是准备在李东海的账号下面开喷。
余贤对此微微一笑,拿出手机,一边继续锻炼织毛衣的技术,一边打开麒麟APP,看看有没有什么真正的大新闻。
双子西山惊现飞僵,目前正在搜捕,请低于鹰级的成员请勿靠近双子西山。
下月一号内部排名考核开始,有信心提升名次的成员请尽快报名。
麒麟科研部已找到针对异态虫变种-抱脑神经虫的探测方式,三日后将全国排查。
余贤看到第三条大热的信息时,立即眼睛一亮。
大概两天前,他就有看到相关的报道,当时麒麟内部的科学家就已经研究透彻异态虫这个新形态,并且起名为‘抱脑神经虫’。
因为这种异态虫变种会将身体变成与人类脑神经极其相似的结构,然后潜入目标大脑,替代对方的神经,就像是大量触手紧紧抱住人的大脑一样。
这时候,宿主的大脑并没有死亡,只不过接收到的一切信息都会被抱脑神经虫过滤一遍,简单来说就是抱脑神经虫想让宿主看什么,宿主就看到什么,想让宿主听见什么,宿主就听见什么。
完完全全就成了抱脑神经虫的傀儡,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而且一旦被抱脑神经虫成功寄生,虽然人还活着,其实跟死亡已经没有任何区别,因为以目前的绝大多数手段都没有办法在分离抱脑神经虫后保证宿主生存。
毕竟抱脑神经虫是吃掉了宿主的脑神经,失去那部分脑神经,人自然就活不成了。
余贤现在其实也是喜忧参半,喜是因为国家总算有办法预防异态虫和抱脑神经虫的入侵。
忧是因为这一次排查,还不知道有多少家庭会面临支离破碎的结局。
……
……
狗头金山。
因为当年有人在这座山发现一块巨大的狗头金,此山因此得名。
不过随着超凡生物越来越多,居住在狗头金山附近的人类早就搬迁进入城市,现在这里已经成为动物的乐园。
在山腰的一处人工挖掘的山洞,各种动物齐齐聚集在一起,有狼有熊有老虎,甚至还有许多人类。
显然这并不正常,这些生物就不可能和谐地在一起。
突然地动山摇。
一头三米高的巨大白猿从山顶落到山腰的平地上,它转身撕开山洞的其中一面墙壁,看着所有生物笑道:“这身体真够劲,爽爆了。”
“老三,你可别把这身体玩坏了,这可是我们重要的道具。”周泰坐在一块石头上,双腿晃荡着说道。
一头老虎点头道:“不错,好不容易才搞到一头超凡生物,弄坏了,你就死定了。”
超凡生物更加的敏感,任何异物入侵身体都会被察觉,所以异态虫非常难寄生在超凡生物的身上。
不过经过银城的惨败,周泰很清楚,光靠寄生普通人,异态虫一辈子都发展不起来。
因此,在发现这头巨猿是孤家寡人之后,他就牺牲大量的异态虫,活活将巨猿耗得筋疲力尽,这才成功寄生夺舍。
异态虫在拥有人类智慧后其实也贪生怕死,根本很难团结起来。
现在有周泰作为领袖,反而让异态虫能够统一行动,即便怕死也得上,总算完成从零到一的突破。
等它们寄生更多的超凡生物,或许就可以从野外包围城市,最终实现统治世界。
乌云渐渐散开,明亮的月光洒落人间。
金盛慢慢走到余贤身边坐下,用手指戳了戳余贤的手,笑道:“还活着?”
“呃,死不了。”余贤呻吟一声,艰难地说道。
虽然全身上下都很疼,但余贤很清楚自己并没有受重伤,显然金盛相当了解吸血鬼的特性,打的都不是要害。
几分钟后,余贤从地上坐起来,伤势已经好得七七八八。
“啧,果然你很不对劲,我本来以为你得躺上好几个小时,结果连十分钟不到你就能起来了。”金盛看着余贤,感觉余贤比自己见过的大多数超凡者都要变态。
这还是正常的吸血鬼吗?
余贤抬头看了一眼月亮,笑道:“如果是白天,或许一分钟都不用。”
“你到底是吸血鬼还是超人啊?”金盛听完,忍不住吐槽道,哪有白天恢复能力反而更强的吸血鬼,这完全颠倒了吧。
同一个小队,信任是彼此的。
在金盛选择无条件信任余贤的时候,余贤就已经决定给予金盛同等的信任。
两人刚刚看似在闲聊,但金盛其实已经心里有数,余贤可以通过吸收光恢复体力,这也是余贤不需要吸血的原因。
“队长,你是超能力者?刚刚
![]()
的狮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余贤这时好奇地问道。
金盛抬头看着天空,回答道:“我并非超能力者,而是纯粹的武者,我从小就开始修行《金光童子功》,十八岁《金光童子功》圆满之后改修《伏虎神功》,大概是五年前,我服用了一滴盘古之血,《伏虎神功》异化为《金光狮子神功》,这算是我的专属功法,也就是那天起,我获得现在的代号,狮子光。”
“原来是武者,难怪近战那么强。”余贤恍然大悟道。
金盛一听,仿佛是被踩到尾巴的猫,整个人都激动起来,没好气道:“什么叫武者就近战能力强?有不少武者其实近战能力很弱,纯粹靠雄厚的内力远程作战,以后你见多了就知道,提升近战能力的唯一方法,那就是多实战,没有别的捷径。”
他是从小被金大军打到大,才拥有现在这一身扎实的实战能力。这过程包含着那么多血和泪,怎么能被区区一句‘原来是武者’就掩盖了。
余贤见金盛突然激动起来,隐隐约约能够感受到金盛话中的幽怨,忍不住笑出声来。
“啧……”
金盛看着余贤,最后无奈地叹气,接着苦笑摇头。
……
……
接下来几天,管控逐渐放开。
银城内部的异态虫已经被清理干净,只剩下城外一些区域还需要继续清扫,在各个体育馆避难的居民开始陆续回家,
第五天,余贤回到自己家。
他换了一身便服,立即来到阳台的椅子上躺下。
这些天他一直在晒太阳,可能因为断臂重生消耗体内不少能量的缘故,所以直到昨天他才凑齐九次心跳。
如无意外,今天他就可以觉醒第二个小天赋。
他打开手机,点击进入任务板块,银城管控放开之后,他终于也可以接任务了。
功勋商店里其实有不少好东西,比如盘古之血、白银、储物装备、超凡武器、超凡防具。
这一切一切,都是需要功勋来兑换。
虽然金盛说等银城事件彻底结束后,论功行赏,他应该会得到很大一笔功勋奖励。
但余贤觉得功勋当然越多越好,再加上闲着也是闲着,或许在开学之前,他能靠接任务就凑齐购买一两件道具的功勋呢。
任务板块中的任务五花八门,有官方发布的任务,但同样也有其他队员发布的任务。
余贤将任务限定在虫级和蚁级,其余的高级任务立即被屏蔽,只剩下所有低级任务。
他开始仔细地寻找自己能做的任务:
虫级任务:捕捉寒光雪貂,每只10功勋,需求:100只。
官方-虫级任务:采集变异鬼手青,每斤15功勋,需求:1000斤。
蚁级任务:搜集僵尸獠牙,每颗25功勋,需求:66颗。
官方-蚁级任务:清理芳水镇出现的僵尸,每具50功勋,需求:全数击杀。
余贤发现,只要是官方提供的任务,奖励都比较高,但需求也比较大,而且很多官方发布的任务和私人发布的任务,其实内容是有重叠的,完全可以两个任务一起接,领取双倍奖励。
在他正考虑这些任务自己能不能完成的时候,心脏突然猛烈地跳动,一股热流从心脏涌出,迅速传递全身。
因为有上一次的经验,这次余贤并没有惊慌。
他深呼吸,接着闭上眼睛,安静地等待新能力成型。
大概过了十分钟,他缓缓睁开眼睛,神色有点古怪,他张开手一抹血色能量立即在掌心形成,看上去既像是水又像是火。
血能
这可以说是吸血鬼最经典的能力,也是最重要的能力。
根据麒麟APP的科普板块介绍,这能力只有活过三百年的吸血鬼才有极低的概率觉醒,属于是大天赋能力。
并且科普中建议,遇到掌握血能的吸血鬼,雀级以下成员可以立即撤退。
因为吸血鬼拥有血能后就可以学习各种血法术,不再是诸多超凡种族中垫底的存在,甚至在法系超凡者中,掌握血能的吸血鬼也算是比较难缠的角色。
如果说普通吸血鬼是脆皮刺客,那么掌握血能的吸血鬼则是高贵的法爷,地位完全是天差地别。
不过余贤看着手中的血能,首先想到的问题是他该找谁学习血法术?
据了解,目前只有两个种族掌握血法术,一个是血精灵,一个是血族。
血族内部流传的血法术,那是始祖受益于禁果,在成长过程中无师自通而来,他一个野生吸血鬼,血族不杀他就已经算克制了,根本不可能传授他任何血法术。
至于血精灵,因为始祖在几百年前就已经战死,所以数量非常稀少,如今基本都聚居在欧洲,而且他们比血族还排外,根本不可能教他血法术。
这个……
难道要他动用自己隐藏多年的惊世智慧,自创各种血法术?
余贤看着手中的血能,双眼逐渐变得睿智。
余贤的身体素质,几乎每天都在增强。
一起增强的还有五感,他就算不使用白银之血强化嗅觉,现在也可以轻易分辨许多气味,尤其是跟血有关的气味,他非常非常的敏感。
楼下的女生似乎察觉到余贤的注视,脚步骤然加快,转眼进入教学楼。
“她是王倩,巫族人,好像很擅长诅咒,你们两个可别想撩人家。”陈玲这时说道。
张寿震惊道:“陈玲,你真不是超凡者?怎么好像就没有你不知道的事?”
“狗子,你变了,你都不叫我女王大人了。”陈玲一脸高深莫测,拍了拍张寿的肩膀,意味悠长的说道。
张寿立即变脸,笑着讨好道:“那女王大人,你是超凡者吗?”
“你猜!”陈玲神秘地笑道。
其实她纯粹是喜欢八卦,加了很多学生的团社群而已。
余贤通过气味就可以分辨对方是不是超凡者,对于张寿的怀疑只是笑而不语,静静的看着楼下的学生。
“嗨,帅哥!”
这时,一个长相又纯又欲的少女突然抬头,对着余贤打招呼道。
她留着酒红色的短发,裙子下面还有一条尾巴。
余贤只是微微点头,并没有开口。
这女生就是金盛要他和张寿关注的对象之一,胡涂儿。
她有着九尾狐血脉,家里是开澡堂,父亲胡伟杰是灰道有名的清道夫,如果说谁最有可能搞事,她父亲肯定要算一位。
不过今天,胡涂儿气味并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她父亲真暗中做了什么,只要跟胡涂儿有接触,余贤就可以通过胡涂儿身上的气味发现线索。
一直到上课铃声响起,其他学生都没什么问题,唯一有嫌疑的就是巫族的王倩。
……
……
夜幕降临。
张寿开着车,余贤在副驾驶座上,正在织毛衣。
“七点三十分,代号咸鱼,代号死医,现在开始巡逻。”张寿点击手机打开治安局的巡逻软件,接着专心开车。
银城靠近城墙的路线,车辆非常少,两边的人行道更是连个人影都没有。
汽车按照巡逻路线开了一个小时,别说超凡动物,连普通动物都没有见到一只,张寿有些无聊地打起哈欠,见余贤还在专心织毛衣,吐槽道:“我还以为巡夜会很刺激,结果真够无聊,再这样下去我怕是要睡着了。”
“没事,等你睡着,我就给你一枪,你今天应该还没死过,对吧。”余贤笑道。
张寿状态一刷新,日夜作息就会颠倒过来,因为他技能记录他状态的时候是早晨,所以复活后他就相当刚睡一觉起来,精神也会重新变得饱满。
当然,熬到明天早上,估计他白天就要睡上一整天。
“哇,咸鱼,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恶毒?”张寿听到余贤毫无人性的发言,假装惊恐道。
余贤笑着刚想回话,突然耳朵动了一下,接着正在织毛衣的手指一弹,一根银线瞬间射出车窗。
“停车。”他开口道。
张寿赶紧停下车。
两人打开车门下车,走到右边的马路。
路边的草丛里,一条两米长,头顶长着钻头的毒蛇已经被切开两半,下半身还扭来扭去。
“1点功勋到手。”余贤先用手机拍照,接着从车后座取出回收袋,用夹子将这条毒蛇放入回收袋里。
张寿拿着强光手电筒,对着草丛一阵照射,另外一只手拿着枪,随时准备射击。
“不用看了,这里就只有这一条毒蛇,也不知道是怎么跑进城里。”余贤笑道。
这一点确实很奇怪。
银城外围建造有十五米高的城墙。
城墙外还有兵营,按理说这些动物绝对不可能绕过两者进入城内。
但实际情况却是一直有动物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仿佛是凭空出现一样。
不过其实也不奇怪,就好像很多人的家是在几十层的高楼,仍然会有蟑螂出没,谁都不知道这些蟑螂是打哪来的。
或许,动物们总能找到生命的出路。
两人上车继续行驶,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一道黑影从草丛一窜而出,张寿猛地刹车。
他们同时从车上冲出,追着黑影跑起来。
“一只兔子,可能有虫级,我先走一步!”余贤说完立即加速,转眼将张寿甩在身后。
张寿跑了一阵子,最后气喘吁吁地停下,吐槽道:“回头,我要吃兔肉!”
不等他休息够,旁边又一道黑影一闪而过。
“还有?”
张寿眼睛一下子瞪大,转身往后看。
马路另一边就是草丛,草丛尽头是一条河,过了河是一片树林,再延伸就是城墙。
“这兔子打哪来的?”
张寿自言自语一句,接着往回走。
他非要去找找看,是不是草丛里什么地方有地洞。
另一边,兔子速度很快,但余贤的速度更快。
两者距离不断拉近,余贤手中出现一抹血能,接着手指一弹,银线包裹着血能射出,眨眼间就将前面的兔子穿透,接着银线快速搅动,将兔子体内的骨头、筋肉全都切割开。
血能的作用非常多,他一直有在研究。
刚刚他就利用血能增加银线的动能,从而使银线射出的速度更快,威力更大。
“刚刚的触感……有点不太对。”
余贤看着还在颤动的兔子,微微皱了皱眉头,慢慢走到倒地的兔子面前,用银线翻开一看,这兔子长着两根獠牙,还散发着浓郁的尸气。
僵尸兔!
余贤一愣,赶紧用银线将它捆得更密实一些,这玩意要是咬伤普通人,那就麻烦了。
他提着兔子往回走,来到马路边就看到张寿在草丛里到处翻找,他上前问道:“找什么呢?”
“兔子洞,咦,怎么只有一只,刚刚我看到后面又有一只跑过去了,你没碰见?”张寿回答的同时看了余贤手里的兔子一眼,接着问道。
余贤一愣,还有一只?
他赶紧走到车前,从后座取出一个贴满符咒的收尸袋,将手里的僵尸兔塞进收尸袋,捆好之后,他就立即往回跑。
平时他不太喜欢用白银之血强化嗅觉,主要是红尘万丈,臭味太多,他扛不住各种恶臭。
但现在他必须使用了,不然让僵尸兔咬伤人就麻烦了。
尤其是有些人,被咬伤不是立即找医生,总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就能自救,结果反而害人害己,酿成大祸。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