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让喜欢夏灵珊,初中到大学,整整十年。所有自由意志的沦陷,全世界非她不可的决心,那时的他,坚信只要不停付出,石头也能焐热。大学某个时间段,感动之下,夏灵珊的确成...

陈让喜欢夏灵珊,初中到大学,整整十年。
所有自由意志的沦陷,全世界非她不可的决心,那时的他,坚信只要不停付出,石头也能焐热。
大学某个时间段,感动之下,夏灵珊的确成了他女朋友。
可惜感动只是感动。
“陈让,我尽力了,但是......不爱就是不爱。”
“对不起,我累了。”
说这话时,夏灵珊跟新男友十指相扣,眼中是陈让从未见过的温柔和娇羞。
这一刀没有杀死陈让,却也彻底诛了他的心。
陈让还算坚强,没有彻底烂掉,甚至还在努力拼搏后,有了不菲身家,却也彻底水泥封心。
有月亮的夜晚,他偶尔也会去想——如果人生能够重来,自己会过怎样的一生。
可以确定的是——肯定不会再喜欢夏灵珊。
没有怨悔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有夏灵珊的、过于泥泞。
十八岁时觉得她浑身闪耀,三十六岁再回头看,那不过是看她时自己眼中的光——其实她并没有那么好。
“好吧,对于青春,我是有些遗憾,但也没必要真要老子重生吧......我银行账户里、还躺着冷冰冰的十几个亿啊!”
宿醉后,陈让缓缓恢复意识,视线从模糊到清晰。
有间教室映入眼帘,窗户半开,窗帘在夏风中微微摆动,课桌整齐排列,上面满是书本,周围坐满学生。
有的趴着睡觉,有的奋笔疾书,大多数在聊天,声音细碎。
黑板上有行鲜明大字:“2009年4月30日,距离高考还有37天。”
勉强平复后,陈让逐步确认这不是梦境,自己真的重生了。
一场大醉,竟是从三十六岁的2025年,回到了2009年的十八岁。
“小陈,睡迷糊啦?”
说话的叫黄博文,绰号“大黄”,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发小,陈让中学时代整六年的同桌。
十八岁版本的黄博文,顶着个锅盖头,嘴唇上有圈绒须,下颚处冒出来几颗青春痘,就挺调皮捣蛋。
“头......头疼。”
陈让揉着太阳穴,尽量让自己平静。
重生后第一件事该干嘛?
肯定不是打老师、烧教室和强吻女同学,而是跟大环境对齐“颗粒度”。
“那个......大黄,咱班上,最近有什么瓜吃?”
“有啊,”黄博文嘿嘿一笑,“你就是最大的那个瓜。”
“我?”
陈让有些懵。
吃别人的瓜、跟吃自己的瓜,毕竟还是不一样的。
“假装失忆?免费帮你回忆吧,”黄博文表情贱兮兮的,“昨天晚自习,你不是狗胆包天去跟夏灵珊表白了么,还当众念了情书,全班都炸锅了!”
“灵珊,我本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但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信仰。”
“啧啧啧,后面还有啊——”
“打住。”
陈让赶紧让大黄收了神通——该死的回忆开始袭击他。
上辈子的自己,的确是在这个时间段,当着全班跟夏灵珊表白的,然后成功当选哥谭市的大头目。
为什么会表白——陈让觉得不全是自己的错。
明明是她,夸自己唱歌好听,还说自己长得像她偶像周渝民。
明明是她,满眼都是小星星的说,很羡慕隔壁班的女生能收到情书。
从初中到高中,陈让对夏灵珊所有的殷勤,她也没拒绝过,还时不时、在QQ上给他发一句“晚安”。
如此种种,陈让很难不被钓成“翘嘴”。
回忆至此,前桌一个娃娃脸女生,突然回过头来。
“陈让,我劝你还是赶紧去找老班认错吧,等她主动来找你,问题就更严重了。”
“额,我跟老班认哪门子错?”
“那封情书啊——夏灵珊昨晚交给巡视晚自习的老师了,现在肯定在老班抽屉。”
“......”
有了这些提示,记忆彻底解封。
上辈子的陈让,被这封情书搞得挺狼狈。
请家长,当着全校念检讨,社死就罢了,时不时还会被人哔哔,持续往他伤口撒盐。
“看,这家伙就是陈让,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二本都不一定考得上的货,也敢跟夏灵珊表白?”
十八岁的陈让,还未“历经红尘万般劫”,自然做不到“恰如凉风轻拂面”。
高中剩下这小四十天,都如行尸走肉,高考自是一塌糊涂。
真没考上二本,最后读了所高价三本,没少糟践父母血汗钱。
当然——
对现在的陈总来说,给女生写情书算个der哦,又不是给老师写情书——那还勉强算个事儿。
不过老班那边,还是要走一遭的——得尽量缩小这件事的影响范围。
在升旗仪式上念检讨......即便是陈总也会觉得羞耻。
陈让起身往教室外走,准备去直面自己少年时代的泥泞。
有个女孩一直在看他。
瓜子脸,柳叶眉,眸如星辰,皮肤吹弹可破,绸缎般的马尾,在穿堂风中微微摆动。
她就是夏灵珊。
眼神中带着些愧疚,更多的、却是懊恼。
昨晚陈让跟她表白,全班跟着起哄,她下不来台不说,巡视老师也知道了,慌乱之下,也就把那封情书交了出去。
陈让心里倒没多少起伏——归根结底、还是自己傻叉。
人家夸你两句,就不知天高地厚,竟是有了“她也喜欢我”的错觉。
夏灵珊这种类型的女生,在高中阶段,属于绝对的高段位,年轻的陈让,很难不被她“降维打击”。
陈让倒也没怪过年轻时的自己——别闹,你当时就那个水平。
......
陈让就读的高三六班,班主任名叫周淑芬,同时还是语文备课组的组长。
周女士高一时、就在班上喜提“灭绝师太”雅号,她这一关,当然没那么好过。
进了语文年级组办公室,陈让站的板板正正。
周淑芳冷冷瞪他一眼,便不再理会,继续批改试卷——嗯,是这个味儿,该死的“服从性测试”。
陈让努力挤出个笑脸:“咳,周老师......”
“别嬉皮笑脸!”
“......”
“陈让,我还以为,你会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周老师,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
“哟呵,你还觉得自己挺光荣?还有一个多月就要高考,居然还有心思给灵珊同学写情书,甚至当着全班念!知道错了没?”
“错了,错了......”
“说一遍就行,重复就是敷衍!”
“......”
周女士真的很严格。
“周老师,我真错了。”
来之前陈总就想通透了,周女士想要的、无非就是个态度。
她想要,那就给!
“错哪儿了?”
“我是个学生,还是个马上要参加高考的学生,就不该想那些有的没的,我要用内酚酞战胜多巴胺,学习让我快乐,知识让我充实,红粉就是骷髅,岂能乱我道心!”
“......”
满嘴顺口溜,你小子想考研?
翻了个白眼后,周淑芬还是摆摆手、示意陈让继续。
“书中自有颜如玉,什么夏灵珊冬灵珊的,淡了,真的淡了......”某人越说越理直气壮,“周老师,我真的悟了,她根本配不上这么上进的我,我值得更好的!”
“喵喵喵?”
这是表白失败受刺激了吧!
灵珊同学那么漂亮,还是九八五苗子,家庭条件也好,你小子班上垫底、二本都悬,长得也就那样,是怎么把这种话说出来的?
办公室其他老师,表情也都变得古怪。
也就为人师表,必须端着,不然肯定绷不住。
同学,脸呢?
“噗——”
突然传来个努力压抑的笑声,仿佛银瓶乍破、又如珠玉落盘。
陈让这才发现、老班办公桌对面坐着个女孩儿——先前注意力都在周女士身上,中间又隔着许多书本和习题册,他完全没发现。
陈让刚看过去,她就触电般挪开视线,先是深深埋下脑袋,然后又用书本把自己挡住。
高三学业繁重,考试也多,许多任课老师,忙不过来时,就会让学生帮忙批改试卷——通常能干这种活儿的、成绩都非常好。
“这就害羞了?”
陈让分明看到、女孩半掩在娟秀长发中的耳垂,正在肉眼可见的变红。
至于女孩长什么样儿——惊鸿一瞥,没看真切。
能够明确的是、眼睛很好看。
天生一对桃花眼,纵使无情也动人。
用后世的话说——看狗都深情。
身段也是极好,从陈让的角度,可以看到她白腻光滑的下颔,优美线条沿着锁骨,一直延伸到校服领口——擦,规模居然不小。
直到陈让完全消失在视线,牟佳佳——夏灵珊边上的女孩——方才回过神来。
没听错吧——陈让居然跟夏灵珊说,不打算喜欢她了,还说夏灵珊配不上他的喜欢?
班上谁不知道,陈让从初中就喜欢夏灵珊了,要多殷勤就多殷勤,要多卑微就多卑微。
怎么可能、突然就不喜欢了呢。
“额,灵珊,你......你怎么啦?”
牟佳佳这才发现、夏灵珊眼中有些水雾。
讲道理,夏灵珊多傲娇,陈让刚才那番话,尤其那句“是你配不上我的喜欢”,让她如何受得了,心里满满都是委屈。
“佳佳,小陈......他今天像换了个人,要是以前的他,无论多么生气,都不会这么跟我说话的。”
“灵珊,陈让今天是挺怪的。”
“那我现在该怎么做?要不要......跟他......说声对不起?”
夏灵珊的神态,委屈又扭捏。
显然“跟陈让道歉”、对她来说过于荒谬。
“道什么歉——谁先道歉谁就输了!”牟佳佳直接否决,“你把情书交给老师是不对,难道陈让就没错?更何况他刚才态度还那么不好!”
夏灵珊果断点头——牟佳佳这番话,显然说到了她心趴上。
牟佳佳继续分析:“灵珊,等着吧,最多不超过三天,陈让一定会跟你认错的。狗饿了,自己知道回头!”
夏灵珊立马又傲娇了,扬起尖削下巴。
“哼,小陈居然这么跟我说话,我才不会原谅他!”
诧异的又何止牟佳佳。
逐渐浸染街道的暮色中,黄博文快步追上陈让。
“小陈,你确定自己脑袋没瓦特,居然跟夏大班花说这么重的话?”
“怎么的,我的大黄哥,我连不喜欢她的权利都没有了?”
“小陈,我明白了,你这叫‘创伤后应激综合症’,用故作逞强、来掩盖自己内心的脆弱,待会儿回家后,就会躲在房间,蒙着被子掉小珍珠......”
黄博文煞有其事的分析。
“滚——朕可不是个脆弱的皇帝。”
陈让没好气摆摆手,想继续怼大黄几句的,话到嘴边,却又悻悻吞了回去。
靠,狗大黄你能把摄像头拆了吗?
上辈子的他,故作逞强不搭理夏灵珊后,回家还真就蒙着被子,差点没哭到呼吸性碱中毒。
好吧,这就是少年的爱情。
愚蠢且清澈,真诚却卑微,笨拙又热烈,一无所有但是倾尽所有。
当然——现在的陈总,想的就很通透。
少年时代,那个让你寤寐思服、辗转反侧的白月光,其实只存在于脑海,只是恰巧在某个时间段,恰巧有那么个人很符合。
此时晚风逐渐轻踩云朵,晚霞开始贩卖快乐,陈让抬头望天,很装逼的吐出几个字。
“些许风霜罢了。”
“靠——”
黄博文抽了抽鼻子,仿佛在某人身上,闻到了逼味儿。
不过他很快想到另一个更关键的问题。
“小陈,你刚才跟夏灵珊说完话,为什么扭头就走?”
“你不觉得这样很帅?”
“是有点小帅......但是......我们也需要坐公交啊。”
“靠北,大黄哥,你能不能别这么机车,等下一趟你会死?”
“有没有可能,刚才开走的、就是最后一趟?”
“......”
所以装尬逼是有代价的。
陈让跟黄博文的家,离学校可不算近,坐公交都要半个多小时,步行的话,没两个小时是走不回去的。
为什么不打车——怎么能指望两个愚蠢又清澈的高中生,兜里有打车钱。
更别说其中一个,先前还是个该死的舔狗,兜里有点钱,都拿来舔“女神”了。
“安啦,算我欠你一次,走吧,两小时也就到家了......”
“也就?”
“你他妈走不走?”
“走......”
哥俩正说到这里,前方街道驶来一辆豪车。
更准确描述是豪车中的豪车——劳斯莱斯幻影,商务车中的皇帝。
这车二五年都不多见,更别说零九年。
陈让有些诧异。
“零九年的德州市,有这种等级的有钱人?”
德州是蜀省一个地级市,下辖两区一县以及三个县级市,人口三百来万。
有钱人肯定有,却不大可能存在能在零九年买幻影的——这不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不是买不起,而是没必要——在德州装逼,真用不着上“劳子”,那是拿大炮打蚊子。
“小陈,这是林校花家的车,她上下学,都有司机接送的。”
黄博文又开始在陈让耳边碎碎念。
陈让没有答话。
他直接招手,仿佛那辆“劳子”是计程车。
出乎黄博文意料,幻影居然还真逐渐减速、停在了两人身旁。
副驾驶车窗缓缓落下,半露出一张绝美的鹅蛋脸——正是林静姝。
林大校花清冷如月色的目光,落在陈让身上,带着些疑惑。
陈让耸耸肩:“林同学,没赶上公交,反正顺路,捎我们一段呗。”
黄博文恨不得扒个地缝钻进去。
小陈这么没逼数的吗,林大校花出了名的高冷,哪可能捎咱哥俩?
你自己丢人现眼别他妈捎着我啊!
“大小姐......”
司机看向林静姝。
再次出乎黄博文意料,林大校花略微迟疑后,居然摆了摆手,示意陈让上车。
“这也行?”
大黄哥张大嘴巴。
“上车啊,你还真想走两小时回家?”
陈让赶紧打开车门,拽着黄博文上了车。
坐在单拆出来也能卖大几十万的潜艇蓝真皮座椅上,陈让感受着自带的按摩功能,仿佛自己的屁股也跟着高贵了——舒服,还得是“劳子”。
黄博文显然做不到陈让的松弛感,只觉手不是手,脚不是脚,屁股更不是屁股,满脑袋就三个字——我也配?
“咳,同学,你家......住哪儿?”
司机侧回头看向陈让——他也纳闷儿,为什么大小姐会同意这个少年的请求。
陈让报了地址:“东升路建华小区。”
司机皱眉:“同学,我们方向是反的,根本没顺路......”
黄博文赶紧碰了碰陈让:“小陈,那我们下去吧?我突然觉得......走两个小时回家也没啥......”
陈让却是笑了笑:“叔,那也不能这么说,地球是圆的。”
“噗——”
坐在副驾驶、小表情很高冷的林静姝,直接笑出了声。
仿佛雪融冰消,晴日破晓,竟是明丽不可方物。
不过她很快捂住了嘴——妈妈说过,真正的名媛,是不可以随便笑的。
“大小姐......”
司机脸颊抽搐,看向林静姝。
“孟叔,掉头吧,反正......妈妈也不在家,我回家早些晚些都一样。”
林静姝语调清清淡淡,又变成了那个冰山美人。
孟叔只得缓缓掉头。
“这也行?”
黄博文侧头看着陈让。
某人倒是一脸的“如我所料”——因为她善啊!
前世的自己,虽说跟林静姝是同级校友,却没有任何现实交集,就这点香火缘,她都能扶他一把。
做成那单大生意后,陈让也曾鼓起勇气给她发了个很正式的邀请函,请她吃饭。
林静姝没有答应,只给他回了条消息。
“寒江孤影,山河故人,相逢不必曾相识。”
陈让把夏灵珊当女神,缘自少年情窦初开时的滤镜。
林静姝则是他心中的真女神。
可惜红颜薄命,陈让再一次知道林静姝的消息,已是十年后。
那时的林静姝,成了那家跨国大公司的掌舵者,却死在了伦敦某栋豪华庄园——烧炭而亡。
看了许多相关新闻后,陈让才知道——她有重度抑郁。
一场酩酊烂醉,陈让重生了,从2025年,回到了2009年。
他不知道那晚喝那么多,跟林静姝的死有无关系。
也懒得去探寻,自己偶然的重生,是不是暗含必然的因果。
他只知道,人家对你有恩,就得想办法回报,上辈子没有机会,这一世就多努力。
至于会不会被误解、他想“走捷径”和“傍富婆”,陈总抬手就是一记“大荒囚天指”。
讲道理嘛,我只是想报恩,我能有什么错?
路上没有任何交谈。
林静姝天性自矜,黄博文没胆儿,陈让则在沉吟——上辈子的她,为什么会重度抑郁,甚至要烧炭自杀?
十八岁版本的她,高冷是高冷,却也不乏星辰般耀眼的少女气——仿佛江上清风,又如山间明月。
不应该的。
半小时后,到了建华小区门口,陈让跟黄博文先后下车。
小区是老小区,老到外墙皮都开始脱落,仿佛掉光了牙、在夕阳最后余晖中回忆当年的老妇人,满满都是岁月的斑驳。
岔道跟大黄哥道别,又几分钟后,陈让到了家。
“儿子,回来啦?”
拴着围裙的老妈李凤琴,从厨房出来,看着陈让的眼神,满满都是宠溺。
看着骤然年轻了小二十岁的老妈,陈让神色复杂。
上辈子的他,虽说功成名就,个人问题却没着落,爸妈自然操碎了心。
每次看到父母望着别家小孩儿、满是艳羡的眼神,陈让心里都有负罪感,却实在做不到,随便找个女人结婚。
三十岁后,他跟日渐苍老的父母,开始有了隔阂——其实也不算隔阂,就是每次回来,都觉得家里暮沉沉的。
那时陈让早就水泥封心,只能选择逃避,减少了回老家的次数。
“趁热吃吧——”
陈让倒是松弛感拉满,招呼林静姝一声后,自己先开吃。
他是真饿了,不说狼吞虎咽,那也是大口大口的炫。
林静姝皱了皱眉。
“这个人的吃相,怎么能这么难看......”
从小接受贵族式教育的她,吃饭讲究细嚼慢咽,要多优雅就多优雅。
陈让这种吃相她是真没见过——说句不好听的,她家的狗,吃东西都比陈让斯文。
“但是......感觉很好吃的样子。”
某人吃相粗鄙归粗鄙,却很容易带动身边人的食欲。
林大美人也拿起筷子,夹了一片半透明的回锅肉,慢慢塞进红润润的嘴巴。
“居然......有一丢丢的好吃。”
学校食堂的大锅饭,肯定远没有林家保姆做得精致。
但是精致通常意味着寡淡。
重油重盐的川菜,反而更容易唤起林静姝的食欲。
黄博文还处在石化状态——坐在对面的可是林静姝。
德中校花,学神少女,高岭之花......
这些都是她身上的标签。
任意一个,都能让大黄哥如履薄冰。
“大黄,傻了啊,快吃!”
直到被陈让敲了一下,黄博文才拿起筷子,却还是拧巴得很。
在林静姝面前,他可做不到如小陈这般的松弛感。
大黄哥努力掩饰的尴尬,林静姝高冷外表下的拘谨,陈让都能感觉得到——他主动挑起话题聊天。
瞥了林静姝绝美侧脸一眼后,陈让浅笑:“林呦呦,我还以为你不会来的。”
林静姝表情依旧高冷:“陈让,我们都是朋友了,只要你不是特别过分的要求——譬如一起吃个饭——我都会答应的。”
又指了指黄博文。
“这你朋友?”
大黄哥受宠若惊:“林大校花,我......我叫黄博文......”
林静姝淡淡瞥他一眼:“我好像没有问你。”
大黄哥:“......”
赶紧低头刨饭,顺便找找有没有地缝钻。
看着挨了林大校花一记直拳后、满脸窘迫的黄博文,陈让先是忍俊不禁,然后跟林静姝介绍。
“这我大黄哥,咱俩穿开裆裤就认识了,革命友谊久经考验,他能为我赴汤蹈火,为了我他也敢闯龙潭虎穴!”
黄博文:“......”
林静姝不由浅笑。
“陈让,你这人说话,是有那么一丢丢的风趣。书上说幽默是最高级的智慧,可你为什么笨笨的。”
“林静姝,你不说话我们还是朋友。”
“我同意跟你交朋友,主要就是想跟你学学怎么说话。你呢,为什么想跟我做朋友?”
看着有些好奇的学神少女,陈让不假思索:“你长得好看。”
不就是打直拳么,你富贵哥也会的!
“浅薄,”学神少女嗔了陈让一眼,竟是带着些风情,“不过......还算你老实。”
陈让撇撇嘴:“那必须的,你富贵哥出了名的——人老、实话不多。”
林静姝:“......”
黄博文脸颊不由有些抽搐。
这两人莫不是在打情骂俏吧。
呵呵哒,要不要我学两声狗叫,给二位助助兴?
仿佛被喂了一袋狗粮的大黄哥,郁闷之下,瞄准了陈让餐盘中的烧排骨。
反正林大校花眼中只有小陈这个狗比,把自己当空气,什么形象不形象的,倒也懒得在乎了。
这波啊,这波他破罐子破摔!
大黄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夹起好大一块排骨,飞速塞进嘴巴。
嗯,真香!
陈让:“......”
食堂里面的荤菜,份量能有多少啊。
他餐盘中其实总共也就两块排骨,结果最大一块,还被狗大黄薅去了。
还好,还好,餐盘中还有一块,他最喜欢的软骨。
林静姝眸子却是一亮。
沉吟片刻后,竟也学着大黄哥、夹起陈让餐盘中那块软骨,飞速塞进了红润润的嘴巴。
看得出来,她吃得很开心,桃花眼中满是愉悦的光点。
大黄哥目瞪狗呆。
陈让也很诧异。
刚才发生了什么?
林大校花居然抢他餐盘中的排骨吃?
这还是传闻中那个高冷自矜的学神少女,悬于云端的高岭之花?
这么反差的吗?
学神少女却有自己的逻辑链。
陈让是她第一个朋友,她没有任何跟朋友相处的经验,但是她可以学——而且她拥有无与伦比的学习天赋。
先来读题干,陈让跟黄博文是朋友,她跟陈让也是朋友,然后黄博文抢了陈让餐盘中的排骨。
再来看问题,朋友间应该如何相处——等量替换后,答案显然就是抢对方餐盘中的排骨。
秒了!
看吧,什么叫学神少女的含金量,根本难不倒她。
表情颇为愉悦的吃完那块软骨后,林静姝眼神又变得清清冷冷,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陈让揉了揉有些抽搐的腮帮子:“林呦呦,你知不知道你刚才在做什么?”
“知道,我抢了你排骨吃,”林静姝满脸高冷的点头,然后带着些狐疑的看向陈让,“你......你不会舍不得吧?”
“这......”
某人正想告诉她、这个有点不合适时,学神少女将他打断。
“陈让,我跟你是朋友,你跟黄博文也是朋友,黄博文能抢你的排骨吃,我当然也能抢你的排骨吃......我逻辑是很严谨的。”
陈让:“......”
突然有些想明白了。
林静姝褪下高冷保护色后......甚至可能是个天然呆!
尤其为人处世。
不说一张白纸,那也白纸一张。
“好吧,你赢了......”
她都这么逻辑自洽了,陈让还能说什么。
接下来,他跟林静姝聊了些别的话题——譬如她平日里除了学习、都喜欢干什么。
既然想避免这朵高岭之花、如上辈子般红颜薄命,陈让肯定要尽可能的多了解她。
嗯,肯定不是见色起意——某人甚至觉得自己胸前红领巾都更鲜艳了。
“我喜欢听歌——”
林静姝还给陈让说了个她最喜欢的女歌手名字。
“有品位,我也喜欢她......尤其是她那首《如愿》。”
陈让下意识说着,还简单哼了两句。
“你是遥遥的路,山野大雾里的灯。我是孩童啊,走在你的眼眸。”
“你是明月清风,我是你照拂的梦。见与不见、都一生与你相拥......”
遗传了老妈的优秀基因,陈让唱歌还是有点东西的。
这首《如愿》,虽说降了四个K,却也颇为好听。
“陈让,这首歌叫《如愿》?确实很好听......如果是王霏来唱,肯定会更好听。”
林静姝说到此处,却是话音一转。
“但是——我可以确定,王霏并没有唱过这首歌。”
“额......”
陈让表情有些der。
《如愿》确实是王霏唱的,却不是现在的王霏。
沉吟片刻后,某人果断打了个补丁,顺便给自己贴贴金。
“王霏确实没唱过《如愿》......因为这首歌是我写的,我打算卖给她。”
抄歌卖钱属于重生者基本操作。
陈让说这番话,完全没有心理负担。
讲道理嘛,他可是凭本事记下来的旋律和歌词,这叫劳动人民最光荣!
他打算把《如愿》卖给王霏,还真有很大操作性。
这个时间节点的王天后,正筹备复出——譬如年底会参加春晚,唱了李建那首《传奇》。
也就是说,此时的王霏,迫切需要一首脍炙人口的新歌、以迅速聚拢人气。
要能把《如愿》卖给王天后——第一桶金不就挖到啦。
“嗯,我果然是个小机灵鬼。”
唯一难点——陈让缺乏联系到王霏团队的渠道。
大黄哥无比疑惑的说:“小陈,你什么时候会写歌啦,我怎么不知道?”
陈让白他一眼:“大黄,有没有可能,我一直会写歌呢。不告诉你,是怕你自卑。毕竟我是这么的优秀,你又是那么的普通。”
黄博文:“......”
好想打这个逼怎么办?
在线等,挺急的。
此时林静姝开了口:“陈让,这首歌确实好听,也确实适合王霏来唱......如果你真想卖的话,我倒是可以帮你联系联系。”
陈让眼瞳一亮——这是瞌睡刚来就有人递枕头的节奏啊。
“你有联系到王天后的渠道?”
“有的——今晚就可以帮你联系。”
“倒也不急,这都马上三诊考试了,我要考得不好,可是要升旗仪式念检讨的......等高考完再说吧。”
联系王霏团队卖歌,过程肯定繁琐,大概率还要去趟帝都。
陈让哪有那个时间和精力——他现在的主线任务是搞学习。
于是把不着急卖的理由,简单跟林静姝说了一遍。
“陈让,你用不着去帝都,这个周末,德州就有个大型音乐节,会邀请很多明星......到时候你直接去音乐节就行。”
“额,我记得这个音乐节,没有邀请王霏吧,她多大排面,哪可能来参加这种大杂烩性质的音乐节?”
这么多年过去了,陈让什么还对这个音乐节有印象?
因为前世的他,就是在这个音乐节,跟夏灵珊“和好”的。
夏灵珊难得对他好了一次,花了两个月零花钱,买了两张音乐节的门票,邀请他一起去。
没记错的话,此次音乐节压轴的、是这个时间段正大红大紫的“春哥”。
如果王霏也来,那百分百是她压轴。
“确实没邀请,但是可以邀请。”
见陈让还是疑惑,学神少女继续解释。
此次音乐节声势如此浩大,是给马上要开盘的一个大型楼盘造势。
开发商乃林氏集团下辖一个子公司,名叫“腾龙建筑”。
作为林氏公主,林静姝只需要打个电话,就可以在邀请名单上加上王霏。
“原来是这样......”
陈让摸了摸下巴。
他已经在心里、数次拔高对林静姝家室的评估,却发现自己还是浅陋。
德州最大建筑公司“腾龙”,市里面排前三的纳税大户,居然只是林氏集团的下辖子公司......
林静姝她家,到底有多少钱啊?
要不自己这辈子也别当什么“奋斗逼”了吧。
干脆把有限的人生,投入到无限的、傍富婆的伟大事业中去?
“也不太对啊,”陈让又思考了一会儿,“以王霏的咖位,邀请她、她也大概率不会来。”
“她会答应的,”林静姝的表情、高冷又自信,“她老公正在创业,很多事都要求到我家。”
“这样啊——”
陈让突然有些想笑。
王天后那位老公,拍戏是把好手,做生意还是算了吧。
能想象有人在10年到20年、房地产最黄金的时代搞房地产,却亏出去几十个亿么?
不用怀疑,就是这位。
陈让拱拱手:“那就多谢了?”
“先不用急着谢,”林静姝摆了摆手,“陈让,你先把这首《如愿》,完整唱一遍吧,主歌部分确实好听,但副歌部分要是太拉跨,王天后可不会买的,我也懒得做这个无用功。”
“这里啊?”
陈让左右环视一圈。
食堂里好多牲口都在看他。
林大校花第一次到食堂吃饭,就跟他挨着坐、且相谈甚欢,能不拉仇恨么?
如果眼神真能杀人——陈让相信、这帮红眼狗能把他骨灰给扬了。
“陈让,你也有脸皮薄的时候,”林静姝表情变得揶揄又灵动,“那换个地方。”
快速解决掉餐盘中食物后,合计三个移动单位——准确描述是两个人类英雄以及一条单身狗——前后出了食堂,往教学楼下小树林走。
偌大的食堂,这时才真正炸开了锅。
林静姝到食堂吃饭就罢了,还跟一个男生挨着坐,然后两人聊得也挺开心......
什么叫大新闻啊,这就叫大新闻,绝对的一中头条!
“我靠,那条牲口哪个班上的,他有什么资格,跟林大校花一起吃饭?”
“没看错的话,应该是高三六班的陈让......”
“陈让?这人我知道,就前几天给他们班的班花夏灵珊递情书、结果人家夏同学直接把情书交老师那位嘛。”
“啊,这小子这么小丑的吗?那就更没道理了啊,他连夏灵珊都追不到,怎么能得到林大校花的青睐?”
“妈的,你问我、我问谁?我只知道,老子道心碎了,现在只想把这小子给刀了!”
“同去,同去!”
类似的对话,发生在食堂各个角落。
可以预见、陈让要出名了,甚至成为全校男生公敌。
这绝对不是夸张——林静姝在德州一中所有男生心中、都是拥有神格的。
少年们能够接受她高不可攀,觉得她这样仿佛神圣的姑娘,就该在悬崖上展览千年,绝对的不容亵渎。
因为一个叫陈让的狗比,神女竟是谪落凡间,沾染俗尘烟火......如何不破防?
痛!
太他妈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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